郑立慷:肯定媒体打击贪污成效,废除恶法保障新闻自由

(怡保14日讯)针对“媒体” 在2010年全球贪污指标(GCB)中获选为最有效打击贪污的机构,人民公正党迪遮区州议员郑立慷恭贺我国全体新闻从业员,并且肯定媒体在和打击贪污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。

 

媒体作为立法、司法、行政三权以外的第四权,肩负着提出批评、揭露弊端、监督政府的社会责任,是当权者的“防腐剂”。郑立慷认为,媒体有效发挥第四权作用的前提是新闻自由获得保障。然而综观过去一年,打压新闻自由与钳制媒体的事件却一再发生,政治因素的介入导致媒体无法发挥应有功能。

我国在较早前由无国界记者组织所公布的《2010年度全球新闻自由指数》中每况愈下,排名由去年的第131名进一步下滑至第141名,更首次落后于邻国新加坡。以上评估与数据说明我国媒体发展正处于持续的倒退状况。长远来说,这不但会使国内言论自由空间萎缩,更否定人民的知情权。

 

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调查中,34%的受访者认为媒体能够最有效地打击贪污的同时,高达26%的受访者却认为没有任何人能打击贪污。这显示为数不少的民众对于贪污现象感到无能为力。虽然“打击贪污”被列为“政府转型计划”当中的六大国家关键成效领域(NKRA)之一,差强人意的新闻自由指数及马哈迪时代严厉钳制媒体手法的重现,显示首相纳吉欠缺打击贪污的诚意。

 

为了确保媒体能够有效地打击贪污,郑立慷促政府废除一切威胁新闻及言论自由的法令,包括《《1948年煽动法令》、《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》及《1984年出版与印刷法令》。郑氏同时促请中央政府效法雪州及槟州民联政府,制定《资讯自由法》以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并进一步有效地打击贪污与舞弊事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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